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、黑龙江省财政厅、黑龙江省民政厅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、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、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、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的《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黑教规【2019】9号)的通知文件要求,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1-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整体安排。数学科学学院于2021年12月7日对符合困难条件的在籍研究生开展贫困生评选工作,按照学校贫困生评选条件、评选比例和评选程序要求,经学生本人自愿提交困难学生申请,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后上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结果经学院评定领导小组会议联评表决通过,党政联席会议决定,共评选出2021-2022学年度特困学生8人,困难学生5人,一般困难学生4人,共17人。现对3名困难学生进行公示,公示名单如下: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7日——2021年12月9日。
公示期间内,全院师生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,请拨打下方电话实名反映情况。
纪检委:0453-6515766
学生处:0453-6516337
研究生学院:0453-6516088
数学科学学院:0453-6512898
数学科学学院
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